关于统一规范分支机构及负责人称谓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6-09-11 11:59:40浏览量:66次
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
苏装协〔2026〕15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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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统一规范分支机构及负责人称谓的通知
各分支机构、各会员单位:
为贯彻落实省委社会工作部、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工作要求,依据《社会团体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管理办法》(民政部令第85号)相关规定,进一步规范我会分支机构运行管理,统一分支机构工作人员规范称谓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规范分支机构名称使用
自2026年8月1日起,本会各分支机构(含各分会、专业委员会)开展对外活动、制发文件、对外宣传等公务工作时,必须完整使用“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××分会/××专业委员会”规范全称。严禁简化、删减协会冠名,不得使用不规范简称对外开展工作。
二、统一分支机构负责人称谓
各分支机构即日起停止使用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等称谓,分支机构负责人职务统一规范为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。
三、推进分支机构规范化建设
协会将严格按照民政部85号令有关要求,依规有序开展分支机构组织优化调整,修订完善分支机构管理制度,压实分支机构管理主体责任,提升分支机构规范化运行水平。
四、强化合规履职与落实
各分支机构负责人要认真学习《社会团体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管理办法》(民政部令第85号),严格依规履职、规范运作。本通知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,及时与协会秘书处对接沟通。
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
2026年9月10日

